根据天津市教委有关文件及《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国际传媒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审原则
第一条 国际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重点奖励品德优秀、学业成绩良好、在学院“科研实践”中贡献突出的同学。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评定。
二、基层领导组织
第四条 国际传媒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组织和初评;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等任委员担任委员。
三、发放范围和名额
第五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范围为具备中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国际传媒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休学生、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生的研究生均不在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范围。
第六条 国际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如下:
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0元/年
二等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每人2,500元/年
由于研究生学制为2.5年,三年级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金额为一等奖6000元/年,二等奖3000元/年,三等奖1500元/年。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2023级 |
3 |
5 |
32 |
2022级 |
5 |
6 |
30 |
2021级 |
2 |
2 |
8 |
四、申报条件
第七条 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意识;
2.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术表现突出,恪守学术规范,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丰富,发展潜力大;
3.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积极参与各项国际交流活动;
4.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承担校内外社会工作;身心健康,心态良好、意志坚强、人格健全;
5.须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全部课程并修满学分,各门课程成绩合格;
6.同等或相似条件下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家庭贫困学生优先。
7.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二、三年级学生的上学年专业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2)科研成果、科研项目、思想品德、社会活动四项中至少两项有成绩。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注册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者;
(3)考试课程不合格或考试作弊者;
(4)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
(5)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6)因个人原因休学延期者。
五、评审程序
第八条 学生申请 自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表》等材料,并据要求将本人科研成果、获奖成果上交至国际传媒学院。
第九条 学院初评 国际传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核定项目、赋分加总、排序取优,确定人选。
第十条 研究生院复审 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复审。
第十一条 学院、学校分别公示 复审无误后再将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六、评分标准
第十二条 国际传媒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来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人选。
研究生(二年级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分包括:A学习成绩,占30%;B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实践、专业竞赛/获奖,占60%; C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占10%。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综合成绩=A×30% + B×60%+ C×10%
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评分包括:A入学录取成绩,占90%;B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占10%。各项得分乘以各项系数后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
综合成绩=A×90% + B×10%
其中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项由国际传媒学院团委进行认定和赋分;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由国际传媒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进行认定和审核,教学管理人员进行计算。
1.学习成绩
为保证全体研究生公平竞争,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成绩核算分为两种情况:一年级研究生入学录取成绩即为招生录取时公布的录取成绩;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课程学分的总和。
2.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实践/竞赛/获奖
研究生(二年级和三年级)的“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参加学术会议、科研实践、专业竞赛/获奖等),必须为研究生上一学年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署名单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的成果。
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但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科研成果无原件者一律不得计入;获奖必须具备获奖证书原件,部分集体奖项等无证书的奖项必须经过学院评审委员会核实和认定方可计入;如果项目成果、论文、论著、实习类成果等可按不同办法获得加分者,取最高者计算,分数不累计;所有科研成果应与申请者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1)科研项目
级别 |
得分 |
备注 |
国家级科研项目 |
100 |
①项目加分必须提供有申请者署名的立项证书、结项证书;只参加立项或结项任一项者,按照本计分标准取50%。②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立项,取最高分计,不累加。③项目分数分摊比例如下:如2人合作,分摊比例为7: 3;如为3人合作,分摊比例为7:2:1;如为4人合作,分摊比例为6:2:1:1;如为5人合作,分摊比例为5:2:1:1:1。只对排名前5位的人员按比例分摊分数,其他人员不计分。 |
省部级科研项目 |
50 |
省部级调研项目 (含天津市研究生创新项目) |
30 |
厅局级科研项目 |
20 |
校级科研项目 |
10 |
类别 |
得分 |
备注 |
特类 |
600 |
①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学术期刊的正刊上,增刊一律不算;成果必须提供实物原件,不接受用稿通知和出版合同。 ②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③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④ 论文若为多人合作完成(导师不计入),按如下比例分摊分数:如2人合作,分摊比例为7: 3;如为3人合作,分摊比例为7:2:1;只对排名前3位的人员按比例分摊分数,其他人员不计分。
|
A类 |
300 |
B类 |
100 |
C类 |
70 |
D类 |
40 |
E类 |
20 |
F类 |
10 |
G类 |
5 |
(2)学术论文
(3)著作
类别 |
得分 |
备注 |
独自出版本专业2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 |
100分/部 |
如不是学术著作,须和专业相关,且分值取50%。 |
参编学术著作按每千字0.5分计算;超过40分者不再累加; |
5分/万字 |
(4)学术会议
类别 |
分类 |
分数 |
备注 |
全国学术会议 |
作主旨发言 |
10 |
①会议宣读论文必须有会议邀请函、会议日程表等佐证材料。②如果论文在学术会议上获奖,视获奖等级加分上浮10%。 |
提交论文并作小组发言 |
5 |
省级学术会议
|
作主旨发言 |
5 |
提交论文并作小组发言 |
3 |
国传学院研究生论坛 |
提交论文并发言 |
2 |
(5)科研获奖
科研获奖既可按照“成果”加分,亦可按照“科研获奖”加分,二者取最高,不累加。科研获奖的类别以科研处相关文件为准。其他各种非科研类获奖不在本加分项目范围内。
类别 |
奖项级别 |
得分(分/项) |
备注 |
国家级科研获奖 |
一等 |
600 |
①获奖加分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用以申报获奖且含参与申请者署名的成果实物、参与研究本人实际完成的成果实物部分;②如获奖为调研成果奖,分数取值为对应级别科研奖项的40%; ③如合作完成科研成果获奖,分摊比例同学术论文的分摊比例。 |
二等 |
300 |
三等 |
200 |
教育部人文社科奖 |
一等 |
300 |
二等 |
200 |
三等 |
150 |
其他省部级科研获奖 |
一等 |
200 |
二等 |
150 |
三等 |
100 |
校级科研获奖 |
一等 |
50 |
二等 |
30 |
三等 |
15 |
(6)专业竞赛/获奖
类别 |
奖项级别 |
得分 |
备注 |
国家级 |
一等 |
20 |
①竞赛须为由政府机构或者权威学术组织举办的专业竞赛。一般情况,国家级学科或专业竞赛项目名单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84项)、观察目录(34项)为参考。 ②合作完成专业竞赛/获奖,如成员贡献不分大小,由所有成员书面签字同意分数均摊的证明;如成员贡献不同,分数分摊比例同科研项目的分摊比例。
|
二等 |
15 |
三等 |
10 |
其他非普惠性奖项 |
5 |
市级 |
一等及以上 |
10 |
二等 |
5 |
三等 |
3 |
3.思想品德、社会活动由国际传媒学院团委认定、赋分。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国际传媒学院。
国际传媒学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