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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天津外国语大学章程》正式发布实施
2023-03-20 22:27  

近日,《天津外国语大学章程》(2023年)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核准,正式公布实施。

《天津外国语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制定学校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

本次《章程》的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教育两委文件精神,以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瞄准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总结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章程》进行必要的完善和修改。

本次《章程》共进行了22处修订,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坚持“四个服务”要求写入《章程》。二是进一步准确表述大学的五大职能,强化文化传承创新职能,坚持文化育人,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外语特色,深入开展中华优秀文化外译研究,助力国家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进中外文化交流和文明交流互鉴。三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入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内容。四是明确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党组织的具体职责。六是进一步明确表述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和学院设立基层单位学术分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学校《章程》建设起步于2012年,2015年经市教委核准后实施,2020年完成第一次修订工作。本次《章程》修订工作启动于2021年11月。在《章程》的修订过程中,学校严格遵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全面学习对照最新政策要求和文件精神,修订完善相关内容,形成《天津外国语大学章程》修订稿,经由学校教代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审定,并报市教委核准。

学校《章程》在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完成修订,标志着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学校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章程》的宣传、学习、落实等方面的工作,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外国语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来源 | 天津外国语大学

编辑|裴阳

审校 | 马雨宁 张瑶 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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