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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 国际传媒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
2023-05-26 15:13  

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津外大(2022)13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国际传媒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   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只允许在第一学年完成后申请一次,总学制不超过6年。

第三条   拟申请跨学院转出的学生,其高考成绩要求:

(一)若拟转入专业为我校当年在生源地有招生计划的专业,申请转出学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生源地录取分数线 10 分;根据生源地招生科类(文史类、理工类、综合类)分类,各科类考生只能在生源地有同类招生计划的专业内转专业;

(二)若拟转入专业为当年本人生源地招生科类中没有招生计划的专业,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高考分数排名需达到我校当年在生源地招生录取学生总数(分文史类、理工类和综合类)的前百分之五十。

第四条 学院允许从本院申请转出的学生名额不得超出学生所在年级所在专业在籍在学总人数的5%(小数点后保留一位,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学院接纳转入学生不得超出本年级本专业在籍在学总人数的10%。

第五条 学院内部互转适当放开,但比例上不得超过上限:院内每个专业中转出的人数不得超过该年级该专业在籍在学人数的10%(小数点后保留一位,遵循四舍五入原则);院内每个专业转入的人数不得超过该年级该专业在籍在学人数的10%(小数点后保留一位,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学院内部转专业不高考成绩的限制,但必须满足转专业的其它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六条  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者,凡在教育部规定的同学科门类下的同一“专业类”(外国语言文学除外)以内申请转专业的,如申请人通过我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且成绩≧80分,并能确保无需降级而补修新专业所差课程及学分,则可以在同一年级修读;如转专业考生成绩<80分或申请人无法同步完成所差课程和学分,则可申请在下一年级修读;

   其它专业之间申请互转的,一律要求转入下一年级修读;

转专业导致的学分差不计入“不及格”的学分以内;但必须在毕业资格审核前补修完。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七条  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如下:

1.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期全部课程,通识课成绩合格,且第一学期通识课成绩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分者(加权平均分是将每门通识课成绩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加权平均分=Σ(每门课程的成绩×学分)/Σ每门课程学分);

2.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经考核认定,学生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5.对申请转出学院的学生,在其所在专业范围内按照第一学期的综合成绩(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四类课程的学分绩点)排序,排名不超过本专业报名限额者取得转出资格,本专业报名限额指的是申请人所在专业该年级在籍在学人数的5%。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 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2. 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 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和保留学籍状态者(应征入伍者除外);

4. 定向、委培等有指定专业的学生;

5. 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及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6. 非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不得互转;艺术类专业范围内也不能申请转专业;

7. 教育部规定的其它不能转专业的学生、经学校审核不适合转专业者。

第九条  应征入伍的学生在退役后复学的,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符合基本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入学两年内应征入伍的学生有转专业诉求的最晚应在退役复学当年的9月初提出转专业申请,并通过相关专业考核后方能转专业。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相关专业负责人组成,秘书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转专业工作,制定细则,审核各专业考核小组名单、组织转专业工作的落实,解决转专业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第十一条   转入工作程序

第一步  公布计划   学院通过教务处向全校公布各专业可接受名额;

第二步 学生申请   其它学院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经审核后报教务处,再转入我院;我院学生直接向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第三步  资格审核/复核   学院对本院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本细则确定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资格;对其它学院的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复核;最后统一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及考试安排;

第四步  转专业考核  我院对拟申请转入的学生统一进行考核,根据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步  学校公示   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公示;

第六步  通知报名   根据学校的安排,我院将通知最终录取的学生办理学籍异动及报名事宜。

第十二条   转出工作程序

   第一步  发布名额   学院发布各专业申请转出的最高限额(该专业该年级在籍在学人数的5%);

第二步  学生申请   学院公布受理转专业申请的截止日期;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开始报名;报名截止后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分专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排名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在籍在学人数5%的申请学生,获得转出资格;

第三步  转专业考核  我院获得转出资格的学生参加其它学院的转专业考核,被其它学院录取者,可在本学院办理转出手续;

第四步  学校公示    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公示;

第五步  办理学籍异动   我院配合被录取学生办理学籍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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