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新补充的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的规定,高校教师均需参加岗前培训课程的学习。经天津市教委人事处同意,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于2013年7月举办第61期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概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科研方法、高校教学艺术、专家讲座
二、参培对象:
新补充到教师岗位、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注:根据市教委规定,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师范类及非师范类毕业生均需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三、上课时间:
具体上课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至25日,每天上、下午。
四、上课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具体地点、上课日期见听课证。
五、考试时间:2013年7月28日上午
六、有关要求:
教育部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中对高校教师的教育理论培训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天津市教委的指导意见,对于旷课三次以上或违反培训和考试规定的教师,培训中心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参培人员需于2013年6月24日—7月5日登陆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www.tjgspx.cn进入“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注册,下载打印听课证,并到所在部门交纳培训费、一寸照片一张(照片背后书写姓名、学校)。
2、培训费:每人500元(含教材费、考试费、证书工本费),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培训结束取得合格证书后,携证书原件、复印件到人事处备案。教师岗位报销学费的50%,其他岗位人员费用自理。
3、各单位、各部门于2013月7月3日(周三)下午16点前将参培人员材料汇总,填写参培人员报名表,交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
天津外国语大学第61期岗前培训报名统计表.xls
人事处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