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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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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传媒学院科研制度文件汇编
2013-06-07 16:01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传媒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精神,我院特制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拟推荐校人文科学学部委员产生办法如下:

一、国际传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

1.在业务范围内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工作;

2.完成校学位办公室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国际传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组成

1.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国际传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人组成;

2.国际传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院分会主席由学部分会委员担任;

3.院分会主席按有关规定召集、组织本院分会会议;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主席代为行使。

三、国际传媒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条件

1.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为人正派,学风踏实,认真负责,能按时参加会议;

2.原则上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3.身体健康,在任期内不超过退休年龄;

4.为便于学位授予工作,学院负责人应为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优先候选人;

5.在同等条件下,市重点学科(包括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市学位委员会委员优先推荐。

四、拟推荐校人文科学学部委员产生办法程序

学院分会推荐本分会中拟任学部分会委员人选1人报送校学位办审批。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传媒学院

2013年5月30日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传媒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本实施细则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我院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本专业领域学术问题,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知识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学术性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全面考察与检验,是对学生发现问题、提出创见、证明观点等能力的全面训练。

一、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

㈠、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本专业学科发展的需要,注重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训练,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充分体现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又要注重人文和社会科学发展的特殊规律。

㈡、 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方面要巩固和加强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同时还要使学生获得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语言学、文学、新闻学、传播学等专业学术问题的科研训练。

㈢、 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要加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要培养学生求实严谨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㈣、 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要注重对学生探索新知、用现代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证明新知、以及用规范学术论文表达个人学术观点的能力。

㈤、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科研能力与学识水平的标志,具有学术论文的一般属性,应严格遵守学术论文规范,按照学术论文的格式写作。

二 、 组织管理与时间安排

为保证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学院建立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机构,与校级管理机构相配套。

(一)学院成立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员由院长、主管科研、教学的副院长以及系主任、有学术影响力的高级职称教师和教学秘书等人组成。

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等文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动员会,确定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及其职责,布置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任务,组织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咨询和指导。

2.组织审查本学院各系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4.定期检查国际传媒学院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学院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组织成立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答辩委员会,组织审查、复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情况。

6.评选并向学校推荐国际传媒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相关材料。

7.做好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书面总结,并报教务处。

(二)以相关的系为单位,成立由系主任为组长的3-5名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参加的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具体负责指导本专业学科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文献检索、撰写实施、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国际传媒学院各系应在第七学期初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需参加毕业(综合)实习的专业学生可有针对性在实习过程中收集语料、数据等;实习结束3周内组织完成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第七学期末完成论文提纲、基本文献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每位学生必须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向指导教师提交不低于1000字的文献综述。

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集中安排在第八学期,学生最少要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对论文进行三次修改,最终在4月底完成终稿并上交各系。学院各系于5月上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三 、 国际传媒学院指导教师资格及职责

㈠ 、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

2.对于初次参加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学院各系应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并协助其工作。

3.初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单独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各系应对需协助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初级职称教师进行专门培训,再行安排其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㈡、 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要熟悉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明晰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公开发表一定量的研究成果。

2.指导教师要为学生分析论文题目,向学生介绍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以及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思路,在学生收集资料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应对学生多加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收集资料和研究的方法,指导学生查询必要的参考书目、各种信息资源。

3.指导教师要围绕选题帮助学生提炼具有一定创新意以的论文观点,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

4.指导教师在学生写毕业论文期间应随时掌握学生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认真考察学生掌握知识、实际撰写能力以及学生的态度等。

5.指导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答疑,保证一定的时间,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填写指导记录。

6.指导教师应直接对所负责的学生进行指导,不能找其他人代为指导。

7.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论文评语,评语具有专业性,能够合理指出论文的优缺点,评语与打分应相符。评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学生是否具有从事研究、设计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学生是否按要求的内容、时间独立完成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所规定的任务。

(4)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完成的质量(包括选题、观点、文章结构、论据、论述的逻辑性、文字表达等方面)和在完成过程中所表现的创造性工作的情况。

(5)学生独立思考以及独立组织科研活动的能力等。

㈢、 相关要求

1.为确保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2.指导教师由学院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安排,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 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严格控制指导教师的出差,确保论文指导的时间和质量。

4.为了方便管理,我校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语统一使用汉语。

四 选题与撰写

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①选题;②收集资料;③编写论文提纲;④撰写初稿;⑤反复修改草稿;⑥修改定稿;⑦指导教师出具评语、论文成绩;⑧评审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等进行复评;⑨进行答辩;⑩评定最终毕业论文成绩。期间要求指导教师与学生经常进行交流,逐阶段地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学生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培养其学术研究的能力。

㈠、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尽可能解决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领域的学术问题和实际问题,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方向,与所授学位一致。

2.选题要有新意,并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3.本着发挥学生创造性的原则,经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查确认有资格的指导教师后,学生可根据个人学习心得、思考自行拟定题目,也可在各专业提供的参考性选题库中选定课题。每位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最终必须得到指导教师指导认可方可定题。

4.论文题目不能过大过泛,难易程度适当,还应考虑资料资源条件。

5.选题原则上每生一题。

㈡、资料收集

学生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前应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的资料,了解学术界有关自己研究课题的已有成果、研究趋势、存在问题或空白点。所有毕业生必须收集、研读近年来与本人选题相关的学术论文。所有毕业生必须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向指导教师提交不低于1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

㈢、编写提纲和撰写论文

1.各系要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关于提纲和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和各环节的要求,指导教师要按规定时间与学生见面,对其写作进行指导。

2.学生如不按照学校的要求逐个环节撰写论文而直接提交论文,不得参加论文答辩,不能获得相应成绩。

3.毕业论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至少认真反复修改3次,不得一次定稿。

4.论文字数不得低于8500字,具体要求由各专业自行制定,每个专业统一字数要求。

㈣、毕业论文的基本格式

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文本结构和页面设置一律按教务处规定格式打印,具体写作格式参照《天津外国语大学用中文撰写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与规范》。

1、文本结构:

封面:学校统一印制

扉页:格式同封面

摘要: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外文摘要,关键词(中英文摘要各占一页)

目录:由论文的各级标题、附录和页码组成

论文正文

参考文献

2、具体要求:

题目:要求作者用最恰当、简明的词语准确反映论文(设计)的特定内容及所研究的范围和深度,使人一目了然。

摘要:用200-300字中文和与之相应的英文简要说明论文主要观点、创新点、学术意义及实践价值。

关键词:要求从论文(设计)的标题中挑选出最能表达该作品中心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正文:要求作者真实全面、客观详尽地反映自己论点、研究内容,具体展现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成果。做到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谨,内容充实,层次分明,详略得当。

正文必须包括1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简要客观介绍选题领域已有研究成果、不同见解、存在不足、分歧,一般可按观点不同分层陈述。文献综述一般可放在正文开始部分。文献综述后可简述本人持何种观点、原因以及本人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结论:要求作者经过分析判断、归纳综合,得出正确的学术观点作为结论,结论必须准确完整。

参考文献:要求作者将毕业论文(设计)中所有参考引用过的文献依次列出。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学生较深入研读完其选题领域内最主要研究成果,并体现在参考文献中。

3、打印装订要求

毕业论文打印一律使用A4打印纸。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4厘米,下边距2.54厘米,左边距4.17厘米,右边距3.17厘米。页码位于页下方中间。字体、字号、字间距、行间距等按各专业要求统一执行。标题标号顺序为:一、(一)、1、(1)、①;段落标题部分可酌情调整;按封面左侧装订线装订。论文装订顺序:按照“论文封面、扉页、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文摘要及关键词、论文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一式二份,交学院保存。

五 答辩与成绩评定

㈠、学生在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后,须通过指导教师、评阅专家评审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学生必须参加论文答辩方可取得论文成绩。

㈡、评阅专家应具有指导教师资格,要对学生的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做出书面的评阅意见并进行成绩评定。

㈢、学院要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均须具有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

㈣、每位参加答辩学生要着装整洁大方,向答辩小组陈述论文(设计)的主要观点,回答答辩小组成员围绕论文内容提出的问题。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答辩学生写出简短评语,并给出成绩。答辩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其他教师和学生可以参加旁听。对有异议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提交各专业答辩委员会讨论处理,答辩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组织二次答辩的,可以于第一次答辩两周后组织第二次答辩。

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应按指导教师、学院(系)论文(设计)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所给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其中指导教师的评分占40%,评阅专家的评分占20%,答辩委员会的评分占40%来计算。成绩分为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档次。

七 工作检查

㈠、选题检查

在第七学期由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组织学生选题,汇总学院后向教务处上报《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览表》,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开题后如果有学生确需调整论文选题,需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申请表》。

㈡、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在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中期(一般在第八学期第8-10周)进行。检查方式根据每年学校规定的统一安排而定。各系要根据要求写出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总结报告,汇总学院后报教务处备案。

㈢、答辩检查

在答辩期间,各系要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委员会、答辩时间、地点汇总学院后报教务处,并在答辩期间自行组织检查,校领导和教务处将进行检查。

八 资料保管

㈠、学生毕业答辩全部结束后一周内,各系填写《本科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览表》汇总学院后报教务处存档。同时,提交推荐参加学校优秀学士论文评选的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本(一式三份)。根据档案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对毕业论文进行存档,要求保存学生的书面文本(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同期保存。

本规定由国际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学士毕业论文(设计)

评选办法

毕业论文工作是本科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毕业论文不仅可以综合考查学生在校所学知识的水平,而且对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获取新知识能力起到重要作用。毕业论文的质量是大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重要体现。为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一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奖励优秀,促进教学,学校决定自2005届起开展优秀学士论文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范围

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办法”,最终评定成绩为“优秀”的学士论文(设计)。

二、评选比例

各学院按例届学生人数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参评学士论文(设计)。学校按毕业生人数2%的比例评选出学校历届优秀学士论文(设计)。

三、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组织学院内初评,遴选参评的优秀学士论文(设计),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学士论文(设计)评审表,与其他须申报的材料一同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学士论文(设计)评选指标》(见附件四),对各二级学院的参评论文进行评审,评选出历届校优秀学士论文(设计)。

四、时间安排

评审工作将于每年6月份进行。9月初印刷《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学士论文(设计)集》。

五、须申报的材料

1.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学士论文(设计)评审表

2.优秀学士论文(设计)专家鉴定意见表

3.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学士论文(设计)申报汇总表

4.参评的学士论文(设计)(一式三份、外语类附中文摘要、论文及中文摘要的电子版)

六、奖励办法

凡被评选为“优秀学士论文 (设计)”的学生,学校将授予《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学士论文 (设计)证书》,并将获奖论文编入《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学士论文 (设计)集》。授予指导教师《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本科生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根据我校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可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地参加活动,并根据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具体的活动内容, 获取相应的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学分,并以选修课学分成绩,纳入应修得的总学分之中。为了有效地组织实施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使其更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我院学生的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第一条 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类包括:各类专业竞赛活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校、院(系)两级各类科技学术节(周)等。

第二条 各类专业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系)级的各类竞赛。院(系)组织的基础和专业课程竞赛等。

第三条 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学分专业竞赛分值表

项 目

级 别

获奖等级或排名

分 值

专业竞赛

国际、

国家级

特等奖或第1名

5分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6名

4分

优胜奖或鼓励奖

3分

参赛奖

2分

市级

特等奖或第1名

4分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6名

3分

二、三等奖或第7—18名

2.5分

优胜奖或鼓励奖

2分

参赛奖

1分

校 级

一等奖

1分

其它奖项

0.5分

第四条 科技成果的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等。

第五条 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打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第六条本科生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学分发表论文,获得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及项目开发所得分值表:

项目

获奖名称和等级

分 值

核心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4分

其它正式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2分

学术会议论文集

第一作者

1分

第二作者以下以各级第一作者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90%,80%,70%,60%后取整记分值(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位界限。如:0.1-0.4则取0; 0.5-0.9则取0.5。

发明专利

第一专利人

5分

实用新型专利

第一专利人

4.5分

专利转让

第一专利人

4.5分

产品

软件

课件

技术转让

第一转让人

5分

开发转让

第一开发人

4.5分

一般性研制

第一研制人

4.5分

第二名以下以第一名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90%,80%,70%,60%后取整记分值(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位界限。如:0.1-0.4则取0; 0.5-0.9则取0.5。

第七条 科技学术节(周)是指由学校、院(系)或正式学生社团组织的,有一定时间跨度、由一系列相关项目构成的学术文化活动。由学生处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2学分、每人总共不超过4学分的原则制定计划,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文体竞赛活动

第八条 文体竞赛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体育两大类竞赛。

第九条 文体竞赛活动记录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活动等级和获奖项给予分值。集体项目的分值与个人项目同等记录。

第十条 本科学生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学分文体竞赛分值表(体育特长生获校级奖不计学分,获国际、国家、市级奖应获学分)

项目

级 别

获奖等级或排名

分 值

文体

竞赛

国际、

国家级

特等奖或第1名

5分

一等奖或第2-6名

3分

优胜奖或鼓励奖

1分

参赛奖

0.5分

市级

一等奖或第1名

2分

二等奖或第2、3名

1.5分

三等奖或第4-6名

1分

优胜奖或鼓励奖

0.5分

校 级

一等奖

1分

其它奖项

0.5分

第三章 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

第十一条 社会实践活动类分为社会服务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两大类。

1、社会服务: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含挂职锻炼)、勤工助学活动、保护母亲河活动、体育竞赛礼仪颁奖活动、体育竞赛啦啦队活动等。

2、青年志愿者活动: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如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

第十二条 社会服务类实践要求有详细材料、实践单位的证明、实践报告,并有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

参与学校、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实践时间累计一周以上得0.5分。获得校级表彰奖励者得1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者得2分。

第十三条青年志愿者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受助单位及个人的证明。

参与各级组织的志愿者活动,获青年志愿者二星荣誉奖得1分,获得青年志愿者三星荣誉奖得2分,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得3分

第十四条 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团员得1分,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团员得2分,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团员得3分。

第十五条 社团活动由各级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认定审核。

1.评为校级“十佳”社团和示范性社团,核心成员(不多于20名)得0.5分;评为省级“十佳”社团,核心成员(不多于20名)可得1分。

2.评为校级优秀社团干部,可获得1分。

3.评为省级优秀社团干部,可获得2分。

第四章 检查与监督

第十六条 同一学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分值,不累加得分。

第十七条 学院成立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及学分的认定工作。

第十八条 学生凭参加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学院申报,学院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及学分认定,并将认定的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内容或项目以及学分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将得分登记情况公示,确认无弄虚作假的情况后,向教务管理系统登记学分。在学生毕业前(每年4—5月份),学院将相应的学分记入该生成绩档案中。

第十九条 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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