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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传媒学院2019-2022年聘期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2020-08-20 19:11  

    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关于2019-2022年聘期教师系列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教师岗位指承担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具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岗位,包括教学科研型岗位、教学型岗位和科研型岗位。教学单位教师岗位设置教学科研型岗位和教学型岗位,其中教学科研型岗位为各类型教师岗位的主体,教学型岗位仅设置教师七级及以上岗位;校属科研机构设置科研型岗位。

    教师岗位设置比例依据《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意见》(津人专〔2005〕19号)文件精神确定。

    教师岗位包括高级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12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为一至四级,其中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为五至七级,其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为八至十级,其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分为2个等级,为十一、十二级,其结构比例为5:5。学校根据实际在部分同级岗位中划分不同职级。

    教师岗位各级别编制数,原则上对市级及以上一流建设学科和一流培育学科实行倾斜政策。二级、三级岗位由学校聘任,四至十二级岗位由学院聘任。考虑今后发展规划,学校严格控制二级、三级岗位数量,为今后选拔和吸引高层次人才预留发展空间。此次设岗时,在核定岗位数量基础上,二级岗位使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70%,三级岗位使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85%。五级、六级、八级岗位使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90%。

    二、聘任条件

    基本条件:申请竞聘至各级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承担了学院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任务,且在上一聘期考核合格,具体条件为:

    具体条件:

    (一)教师四级岗位

    聘任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有系统的学术成果,能组织领导本专业方向的学术队伍;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历年考核合格。

    (二)教师五级岗位

    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历年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任职年限及业绩要求可应聘教师五级岗位:

    聘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3年以上,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者;聘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年以上的研究生导师;聘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6年以上且业绩条件符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研究生导师。

    (三)教师六级岗位

    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历年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任职年限及业绩要求可应聘教师六级岗位:

    聘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年以上,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者;聘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二者;聘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三者。

    1.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中“业绩成果”中“教学或科研项目”任一条;

    2.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中“业绩成果”中“论文著作”任一条;

    3.研究生导师。

    (四)教师七级岗位

    聘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历年考核合格。

    (五)教师八级岗位

    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历年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任职年限及业绩要求可应聘教师八级岗位:

    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年以上,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者;工作期满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年以上且业绩条件符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者;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且业绩条件符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中“业绩成果”中“教学或科研项目”或“论文著作”方面任一者。

    (六)教师九级岗位

    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历年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任职年限及业绩要求可应聘教师九级岗位:

    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年以上,较好地完成规定教学科研任务者;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且业绩条件符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中“业绩成果”中“教学或科研项目”或“论文著作”方面任一者。

    (七)教师十级岗位

    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历年考核合格。

    (八)教师十一级岗位

    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历年考核合格。

    (九)教师十二级岗位

    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历年考核合格。

    (十)以上条款涉及的任职年限、业绩成果均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聘期与聘任程序

    (一)公布岗位

    公布各类教师岗位设置情况。

    (二)原岗续聘

    如学院与现岗人员均同意续聘,可采用原岗续聘的方式并按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公布竞聘岗位

    学院公布可竞聘上岗的岗位情况,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

    (四)个人申报

    应聘人员按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应聘其他部门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师德档案。

    (五)资格审查与确定拟聘人选

    学院聘任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议组,对学院岗位的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成果展示、同行评议,根据申报人的教学科研业绩进行评议和投票表决,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选报人事处。

    其余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国际传媒学院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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