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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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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传媒学院教师系列聘任聘期基本岗位职责
2015-05-18 21:45  

一、教授

1.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任务,每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不少于8课时/周;每年系统承担1门以上本科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教学效果良好;每年指导本科生论文不少于5篇,指导硕士生论文不少于2篇;

2.聘期内每年应完成相应岗级所对应的年度科研基本工作量分值;

3.聘期内每年应参与完成学院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生学业指导)任务,并达到教师应承担的学院建设的基本工作量分值(基本工作量=年任务总量/全院教师人数)。

二、副教授

1.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任务,每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不少于8课时/周;每年系统承担1门以上本科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教学效果良好;每年指导本科生论文不少于5篇;评为导师的副教授指导硕士生论文不少于2篇;

2.聘期内每年应完成相应岗级所对应的年度科研基本工作量分值;

3.聘期内每年应参与完成学院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生学业指导)任务,并达到教师应承担的学院建设的基本工作量分值(基本工作量=年任务总量/全院教师人数)。

三、讲师

1.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任务,每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不少于8课时/周,教学效果良好;每年指导本科生论文不少于5篇;

2.聘期内每年应完成相应岗级所对应的年度科研基本工作量分值;

3.聘期内每年应参与完成学院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生学业指导)任务,并达到教师应承担的学院建设的基本工作量分值(基本工作量=年任务总量/全院教师人数)。

四、助教

1.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任务,每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不少于8课时/周,教学效果良好;每年协助指导本科生论文不少于5篇;

2. 聘期内每年应参与完成学院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学生学业指导)任务,并达到教师应承担的学院建设的基本工作量分值(基本工作量=年任务总量/全院教师人数)。

国际传媒学院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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